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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8-10-2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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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四 十一月 20, 2008 10:20 pm 文章主題: 西方人講人是理性的動物,中國人講人不是動物。理性的動物等於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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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單二
題目:西方人講人是理性的動物,中國人講人不是動物。理性的動物 等於有良心的人嗎?
討論內容:
首先要瞭解東西方文化對「人」的詮釋,進一步討論「理性」是什麼?「良心」又是什麼?
西方所指「人」是動物乃以科學層面來解釋人是地球上的生物種之一,和所有的動物都一樣有有限的生命存在,這樣的解釋與東方所講的「人」差別是在於層次不同而已,並沒有對錯;中國所指的「人」是有較深的意涵, 所謂「人」雖是有限的生命體存在,但意識卻可以是永恆的,有思想、道德、倫理、宗教,集於一身是為「人」。並非說西方人就沒有思想、道德和倫理,而是該文化著重於科學論證,對人的詮釋因著文化發展而不同罷了。
理性是什麼?
大部分的理性主義者(rationalist)相信,我們的理性—那個告訴我們『什麼是真、什麼是假、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系統—可以決定我們的行為。----亞里斯多德和康德
理性是關於事實的,理性可以告訴我們這個世界是什麼樣子,然而對於事實的理解本身無法造成行為;「理性只能告訴我們什麼東西是事實,但是事實沒辦法引起(cause)行為,只有情欲(passions)、慾望(desires)和傾向(inclinations)才能引起行為。因此,決定行為的是慾望和其它的心理狀態,而不是理性。理性的工作是告訴我們做哪些事情可以滿足哪些慾望,做決定不是理性的份內事」----Hume
簡單說理性就是非情感層面的,以客觀的、事實的層面來作判斷,即所謂的「利害思維」,老師在課堂上所講的「最低成本達到最高利潤」、「以最有效的方法達成合理目標」,和中國人說的「情感」有所不同。
然而只有西方有理性思維,中國沒有嗎?
墨家認為人生天地之間是避不開利害這兩個字的,只有『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才是最為合理的行為方式。在人與人關係中的具體表現就是『兼相愛,交相利』,其實就是互惠互利!就是妥協!其所指利害思維並非著重於個人而是以天下之利害為重。
良心是什麼?
古人十分講究「良心」,評價一個人好與壞常用「有無良心」,這幾個字來概括。那麼到底良心是什麼?
1.在儒家思想中「良心」的「良」字含有自然而然的向善,不學而知恥,「良心」本存於人心中,使人能愛,知恥,尊重人。
2.西文的良心—Conscientia,意思是「具有知識」;指人在行動時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良心」是在日常生活中直接判斷的推理歷程,意即「良心」有判斷的作用。由此可知在人類本性中,有普通的良心倫理原則,如:殺人、偷竊、姦淫、搶劫等都是不道德的。所以當年轟動一時的白曉燕綁票案主兇陳進興投降時也堅稱自己是有良心的人,他所謂的良心就大大的悖離儒家的能愛、知恥、尊重人以及西方所指的良心具有道德判斷的定義,這不是良心的真義。
3.「良心」是善良之心,其實「心」才是良心的真正內涵,「心」是一種動力,它影響自己一生的成敗。(聖經箴言)因為他的「心」怎樣思量,他的為人就是怎樣。
4.良心是神給予人的一種道德能力,讓我們可以分辨是非,每一個人都具備這樣的能力。世上沒有人不具備良心,也許有些人的行為,看似沒有良心,也許有些人的言行舉止,看似沒有良心,問題不在他們有沒有良心,而在他們的良心如何,他們是否注意自己的良心,但無論如何,人人都有良心。
綜合以上的看法,「良心」是一種與天俱來、行事為人、判斷能力的善良心靈。「良心」是一種與天俱來的良善,人人心中有一把尺,只是自己這樣好的「良心」到底按本性實行得如何?發揮了多少呢?
理性的動物等於有良心的人嗎?
如前面所提動物和人的詮釋只是東西方因著文化不同而已,而西方的理性是指告訴我們什麼是事實,良心則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道德判斷力這兩者如何能比較?難道有理性的人就沒有良心?有良心的人就不應
該有理性利害思維?其實不該以等於或不等於來解釋,我們認為應該是要取其中庸,兼備理性與良心才是,即是理性的人也可以是有良心的人,如同墨家所說的理性思維來看,「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的思維角度就能解釋理性和良心是不相衝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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